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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2.以“六个攻坚战”为主线,组织实施路面非交通管理专业人员和协警分期分批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推进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客货运车辆、危货车辆、校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超速、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公安、交通、建设或综合执法、农业等部门组织实施)

  (八)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每周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天有公益安全宣传,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各级政府负责,新闻宣传部门组织实施)

  2.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通过书本学习和综合实践等方式的教育,夯实国民交通安全素质基础。以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学期开学为契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系列活动。(教育、公安厅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全省交通安全短信发布平台,面向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宣传、恶劣天气预警等信息。(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苏树林省长任组长,张志南、王蒙徽、陈荣凯副省长和省政府党组成员牛纪刚任副组长,省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金铸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公安、交通、安监、农业等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级政府要相应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应于今年8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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