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今年9月底前,调整完成省内班线客运企业客车发车时间,严禁省内班线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在省内通行,做好标语、标志设置和客运车辆司机夜间落地休息提示的服务工作。严格落实驾驶时间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公安部门做好夜间客运车辆至停车休息点或临近客运站落地休息的调控引导工作。各地做好客运车辆夜间停车休息点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实施)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1.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加大农村客运补助力度,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新增和更新农村客车1500辆,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率,建制村开通客车率达97%以上。农村客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90%以上。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规划,落实资金,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实施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各级政府负责,交通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充实乡镇派出所警力,加大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发挥基层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各级政府负责,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非法载人以及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夜间或白天统一执法行动。农村墟日、主要节庆期间要增派警力,加强疏导、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各级政府负责,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1.在国省道和城乡结合部等道路的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点时段要增派警力上路执勤,加大路面巡查密度,落实每月10日、20日、30日开展24小时全省路面执法统一行动。加强交通安全执法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非法载人。(各级政府负责,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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