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试点工作的通知
(鄂高工委[2012]58号)
各有关高校党委: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是我省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任务之一。省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高校重点选配一批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担任党支部书记。为落实省委要求,积极探索选优配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决定开展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试点,拓宽选任途径,探索选任机制,提高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担任高校党支部书记的比例。在此基础上,完善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提升高校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促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和推动高校教育事业更好发展。
二、试点范围
1、试点学校。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2、基层党组织范围。试点高校教师党支部(总支)。
三、活动步骤
试点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为调查摸底、组织实施、经验总结等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7月中旬至8月中旬)。组建工作专班,对教师党支部书记构成、现任党支部书记履职和发挥作用、党员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根据学校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选择若干试点支部,明确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具体标准,提出支部书记选任的资格条件、任职标准和选配方式。
2、组织实施(8月中旬至10月中旬)。结合试点支部实际,细化支部书记选任方案和流程,在学校和试点支部中进行动员。采取民主选举、直接选派等方式开展支部书记选任工作,注意扩大选任工作民主。在选好支部书记的基础上,探索配强支部班子特别是支部副书记的有效方式。同时,完善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探索实现党建工作与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有机融合的方式途径。
3、经验总结(10月下旬)。各试点高校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制定本校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实施意见。根据试点工作情况,提出全省选优配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意见建议,为全省推广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