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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大力推动产业投资有效增长

  (十三)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在建续建重点项目,抓紧谋划一批新的重大项目。强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国家部委的对接,争取更多支持。在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省里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年度供地计划时,对主导产业项目发展用地予以重点倾斜,对前期推进快、开工条件好的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用能、用水等要素保障。

  (十四)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支持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支持企业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从2013年起,在统筹安排省财政用于支持工业领域各类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围绕实施“两计划一工程”,重点推动汽车、石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等支柱产业向更高层次迈进,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钢铁、有色金属、纺织、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支持老工业基地企业搬迁改造项目。

  (十五)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实施力度,继续发挥省财政调度资金作用,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重点支持基础好、发展快、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打造成为过五十亿、过百亿的大企业;制定实施全省农副产品加工行业振兴计划,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优势资源整合;以企业为主体,依托优势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加快构建一批在全国有竞争力的农业科技产业链条;加强水产、粮油、畜牧、果蔬、茶叶等产业基地建设,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供给需求。积极发展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加大特色农产品的培育和保护。

  (十六)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在统筹安排省财政用于支持服务业领域各类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及软件服务与外包、现代商务、文化等重点产业,培育发展研发设计、动漫、通用航空等新兴服务业。

  (十七)加强项目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健全产业园区和工业用地逐宗跟踪核查机制,开展项目闲置用地清理专项行动,加大对企业“批而未用”土地和各地“批而未供”土地的依法清理和处置力度,积极稳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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