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渝府发[2012]9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在塑造品牌、展示形象,推动创新、促进发展,引导消费、拉动内需,传播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大力促进广告业发展,对于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实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部署,营造重庆内陆开放软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要求,深入推动实施广告战略,营造广告业良好发展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广告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行,促进发展和加强监管并举,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新并进,区域协调与国际竞争并推的原则。
二、总体目标及发展重点
(一)总体目标。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广告业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整体水平,形成以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骨干企业为龙头,其他相关产业集群合理分工,共生共赢的广告产业链。通过3―5年的努力,将重庆打造成为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重要的广告策划创意基地、发布传播高地和广告会展中心,使重庆成为西部乃至全国重要的广告营运中心城市。到2015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达到2万户,其中专业广告公司达到1万户;广告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经营总额达到100亿元;综合性广告经营集团企业达到10户以上;公益广告发布量达到全市广告发布总量的3%以上。
(二)发展重点。
1.支持广告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广告产业园区建设,依托我市现有的文化创意、动漫、IT、包装印刷等产业基础,创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引导广告创意、设计、制作等相关广告产业门类向园区集中,发挥集聚效应,增强辐射带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