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快制订下发《决定》配套文件。
  对《决定》中明确的配套政策,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尽快形成配套文件,加快完成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程序,4 月30 日前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配套文件制订的各牵头单位负责)。
  (四)做好全区大排查工作。
  根据厅发〔2012〕15 号文件要求,2012 年3 月5 日至4 月30日,在全区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市人民政府、各项排查任务的牵头部门于5月10 日前形成排查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送自治区转变办汇总(各市人民政府、各牵头单位负责)。
  (五)结合全区大排查开展大整改工作。
  5 月1 日至10 月30 日,各市(县、区)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对在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由自治区挂牌督办、整改,对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责令关停,坚决把污染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送自治区转变办(各市人民政府、各牵头单位负责)。
  (六)河池市涉重金属排查、整改工作实行自治区挂牌督办。
  河池市要制定全面彻底的整改措施、行动方案,从根本上解决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凡设在城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符合国家环境安全要求的选矿、冶炼企业一律依法限期搬迁,进驻指定工作园区,到期没有完成搬迁的,坚决依法关闭。组织实施涉重金属污染的南丹、金城江、环江3个重点县(区)和刁江、龙江、大环江3 个重点流域的污染整治工程。各重点整治区域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编制产业发展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把区域总量削减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项目。5 月10 日前,河池市要将整改措施、行动方案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工信委。自治区环保厅、工信委负责对河池市的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督办和评估,10 月30 日前形成整改评估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送自治区转变办(河池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工信委负责)。
  (七)结合大整改开展产业大提升工作。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大排查和大整改情况,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落实企业搬迁、企业重组、技术改造、矿山整治、园区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等任务,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本地本部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完善提升工作方案。11 月30 日前,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市各企业,根据各地实际和行业特点、以及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求,制定具体提升方案,确定具体的完成期限和工作目标,落实政策措施的保障条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