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探索建立我省文化产业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流转和托管制度。由资产评估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文化资产评估专业研究,由版权部门组织开展版权价值评估研究。在现有实力较强的评估机构中培育发展若干文化资产评估权威机构,建立文化资产评估指标体系。鼓励发展其他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推动文化产业相关产品建立统一评估标准。
五、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文化企业需求特点,积极开发设计个性化、专业化、灵活多样的信贷产品。探索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等多种权利质押贷款方式,并进行试点,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六、积极扶持安徽省版权交易中心、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省内涉及国有文化产权的转让、交易等行为,须通过版权交易中心、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支持安徽文化产权交易所提升服务能级,在文化产业领域探索开展资产重组、融资并购、文化创意成果转化等高端增值服务。培育和发展服务文化产权交易的财务审计、法律服务、产权经纪等专业机构。
七、培育和发展面向文化产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积极申请国家中小文化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资助。
关于加强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一、实施“安徽省文化名家”工程。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每年选拔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引领安徽文化发展的名家大师。到2015年,推荐选拔50名左右“安徽省文化名家”。凡入选“安徽省文化名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
二、实施“六个一批”拔尖人才工程。每年在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现代传媒信息技术等六个领域,选拔培养40名拔尖人才,并给予每人1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到2015年,计划选拔培养200名“六个一批”拔尖人才。
三、实施“青年文化英才”扶持工程。每年在从事宣传文化工作的人员中遴选30名左右,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品德优秀、综合素质全面的青年文化英才。到2015年,计划遴选扶持150名左右。凡入选扶持计划的青年文化英才,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