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继续规范《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海口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制度,监督检查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情况,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继续实行市直各预算部门按统一格式公开本部门2011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市、区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市政府直属各部门预算和决算,国有资产经营等方面的预决算要在2012年第二季度前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省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元数据”的规范和提取工作;完善在线依申请公开系统和规范流程;建设和完善各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完善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凡是不涉密的文件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定期组织检查各单位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
切实做好市政府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场所的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功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每月5号前要将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文件(纸质或电子件)报送市政府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数量要达本单位主动公开文件的70%以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八、切实抓好下属单位和行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教育、卫生、就业、交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公开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医疗和药品价格、社会保险、公交线路等重点环节的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