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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责任分解省有关部门所负责推进的属地省重点项目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责任分解省有关部门所负责推进的属地省重点项目的通知
(海府〔2012〕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于属地海口的省重点项目建设,现将省有关部门负责推进属地海口的重点项目进行责任分解,责任市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主动与省有关厅、局对接,按照“六个一”责任模式的要求,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将有关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长影海南世纪影城

  责任省直单位:省旅游委

  责任市领导:邓小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谢 京(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秀英区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

  二、海南大学“211工程”建设

  责任省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市领导:徐敏生(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美兰区

  三、省博物馆二期项目和海口江东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

  责任省直单位: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责任市领导:谢京(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美兰区

  四、省眼耳鼻喉科医院、省肿瘤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大楼、省人民医院秀英门诊楼及内科楼工程、省儿童医院和省妇幼保健院搬迁重建项目

  责任省直单位:省卫生厅

  责任市领导:李杰(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

  五、海南省托老院

  责任省直单位:省民政厅

  责任市领导:徐敏生(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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