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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开放服务区经营市场加快推进服务区经营专业化进程的指导意见

  5.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汽修、便利店、客房等服务项目应通过招商的方式尽快引进专业化团队、知名品牌经营,推进专业化进程。
  6.高速公路服务区引入的知名品牌应是在相关行业享有美誉,并且在全省、全国乃至全球著名的专业化运营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知名快餐业品牌:全球著名连锁快餐企业,或全国餐饮百强企业,或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及较好市场信誉的知名餐饮企业,且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
  (2)知名汽修业品牌:专业的汽车4S店,或全国著名汽修连锁品牌企业,且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3)知名零售业品牌:全国乃至全球知名连锁超市,或具有较好市场信誉的省内大中型连锁超市、便利店经营企业等,且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4)知名旅馆业品牌:全国乃至全球知名连锁快捷酒店、汽车旅馆,且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5)知名商业地产运营商,且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6)全国享有美誉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专业运营商,且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7.高速公路服务区招商工作由业主管理单位自行组织,宜采取商业洽谈或邀标、招标等方式进行。厅高管局负责建立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专家库。需要进行招商评审工作的由业主管理单位组建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由管理单位代表、服务区经营管理专家库成员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服务区管理专家库成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60%。专家的抽取由厅高管局负责,且抽取时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书面记录抽取结果。采用公开招标的,评标以采用综合评标法为宜,且评标细则中承包商报价所占比分不得超过评标细则总分的50%。
  8.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项目招商文件和招商评估报告报省厅高管局备案。业主管理单位按照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条件、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招商活动。
  9.厅高管局把服务区知名品牌引进、经营性项目专业化工作纳入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检查评比、星级服务区评定、十佳服务区创建和年度考核中。
  四、建立市场评价体系,规范服务区市场秩序
  10.业主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招商引进的经营管理单位进行合理的经营信誉评价,并及时公布评价结果。
  11.厅高管局每年度对服务区承包经营单位进行信誉评价,并建立服务区经营承包商红、黑名单制度。对在服务区经营中表现突出的,列入红名单;对违反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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