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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人事处,省属重点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
  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8月13日

  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发〔2012〕15号)精神,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以及《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遴选目标
  以“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为基础,用5-10年时间,从现有人才队伍中遴选500名重点领域顶尖人才,进一步加大培养支持力度,使其成为在国内各行业各领域富有影响的领军人才,为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遴选标准与条件
  在陕企事业单位中,一直在一线从事生产、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求实创新,拼搏进取,诚实守信,治学严谨,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55岁以下。
  自申报之月止,所取得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工程技术和管理领域类顶尖人才
  (1)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得到同行专家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为国家或我省技术创新、产业经营和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或其成果获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首位),在实施后取得了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2)在完成国家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贡献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获得“国家勘察设计大师”、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奖或优秀工程金奖(前两位),获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或优秀工程银奖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首位),担任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设计师、总工程师等;(3)在管理领域有一套行之有效、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现代化管理理论或实践经验,或在国家和省级重大管理创新项目中取得优秀成果,对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生产力发展成效显著,所管理的企业连续三年产值、利润增长超过30%,职工工资增长连续三年超过我省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或所管理的企业连续3年以上进入全国企业500强,社会贡献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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