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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在推动产业转移升级攻坚战中为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在推动产业转移升级攻坚战中为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2〕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在推动产业转移升级攻坚战中为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贵港市在推动产业转移升级攻坚战中为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推动产业转移升级攻坚战中为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桂政办〔2012〕48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移升级攻坚战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二、工作任务与职责区分

  (一)扎实开展调查摸底,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有关部门要摸清我市在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中关停并转企业的情况,要认真做好失业预警和职工安置工作,及时掌握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中关停并转企业的岗位变化情况。对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由当地公共就业和才人服务机构免费进行失业登记,并对失业人员的技能状况和就业愿望等开展调查,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做好公示、认定工作,做到“五清四明”;即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家庭人口清、收入情况清;择业意愿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意向明、公示结果明。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与各类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岗位资源库,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做好岗位储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业与信息化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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