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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

  市工信委:负责防风防汛工作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协调,组织紧急调运,并负责本系统防风防汛的协调指导。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落实学校防风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防台风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抢险救灾重要物质设备的防范保护;负责对重要路段的道路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信息;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审查落实防风防汛抢险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达防汛抢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以及抢险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解决因采取防风防汛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

  市住建委:负责城市排涝网络建设与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城镇防洪排涝规划编制,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风防汛保安工作。

  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区市政、临时户外广告和其它公用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好城区排水排涝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水运和管养公路交通设施的防风防汛安全,确保管养道路畅通;督促职责内的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助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风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市农业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种植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种植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种植业防风防汛安全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救灾粮食调拨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等异常天气的监测预报,定期不定期向市防汛办提供长、中、短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等有关信息。

  市监察局:督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执行有关防风救灾的指示、指令,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台风的后勤物资供应。

  市水文水资源局:及时提供台风影响期间实时雨情、主要江河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风灾洪灾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工作。

  贵港海事局:负责加强通航水域内的船舶、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在台风期间做好通航秩序的维护,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并做好抢险救灾船舶的通航安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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