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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重点质量项目
  (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加大乐山高新区检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深入推进硅产品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并以此为骨干,根据全市产业发展布局,构建全市高端公共技术检测机构体系,完成省级茶叶、不锈钢、盐磷化工质检中心的建设。加强县级食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把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建设作为防控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防线,重点防控普遍性、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加强企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所有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按规定建设检测实验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生产涉及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建设自主检验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实验人员,认真开展产品检验。
  (二)工程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以围绕中心、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开拓创新为原则,建立健全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工程质量检测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检测体系布局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高效和科学准确。通过资源、品牌、技术、人才合作,进一步加大对既有建筑可靠性检测鉴定的技术研究,为确保既有建筑安全使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确定环境监测点的布设数量、位置、功能,优化调整市控环境监测网络布局,增加环境监测点位的覆盖面,设立环境质量评价、考核、预警点位。依托省环境监测站,实现“县级站能监测、市级站能预警、应急”的目标。
  (四)质量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建立覆盖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公众的质量公共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质量监管基础网络,整合生产、销售、流通、消费等各领域的质量信用数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设覆盖产(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的全员参与系统,保证质量信息的可追溯,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缺陷产品快速召回。
  (五)质量教育和人才培养项目。完善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推进质量人才培养。鼓励乐山师范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等院校积极开展质量相关专业教学,培养和造就适合我市经济发展的大批质量人才。鼓励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横向联系,开展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基础理论、政策措施和技术方法研究,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质量发展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大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联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的三方责任体系,完善质量安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合力推进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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