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在建续建项目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在建续建项目,及时跟踪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在要素方面给予最大支持。特别是续建的58个重大项目和上半年已开工的325个项目,在确保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尽早竣工投用。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细则,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投资领域和范围。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信息,加大引导民间投资的工作力度。行政审批事项要更多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尽快完善电子政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加快项目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积极主动为民间投资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着力促进工业止滑回升
(一)促进工业经济较快增长。充分利用省经信委等部门《关于采取临时措施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关于完善丰水期消纳富余电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市配套鼓励政策,促进存量产能进一步提升,抓好新投产项目添增量,促进工业经济在下半年实现止滑回升、稳步增长。跟踪了解各行业、重点产品价格及市场变化、重点企业产能发挥状况及新投产项目运行情况,继续严格执行用电周报制、主要产品价格变化、经济运行指标预测月报制等监控预警预测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利用丰水期电量富裕、电价优惠以及我市工业进入传统黄金生产期的有利时机,加快新项目投产,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努力开拓市场,扩大生产。
(二)积极支持企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批转市经信委等六部门帮助企业渡难关的措施的通知》(乐府办发〔2011〕28号),确保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对亏损和处于盈亏临界点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上门服务等措施,在要素保障和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做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力争今年新培育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企业1户,超50亿元企业1户,超20亿元企业1户,新进入省大企业大集团行列企业总数达9户。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做好新增规模企业入统工作,力争今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0户。加快全市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服务超市)建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培育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