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十二五”期间,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努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实现人人享有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着力发展以老年人医疗保健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县城所在地按每3-5万人或街道办事处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积极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探索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于一体的老年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一般体格检查。进一步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十二五”期间,新建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改扩建9个中心卫生院、25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覆盖率。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加强慢性非传染病防控,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指导管理服务。加强老年心理学和社会医学的研究,注重老年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到“十二五”末,老年人的健康教育率达到85%以上。
3.加大老年社会救助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继续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实现全覆盖。不断完善低收入群体的认定和临时救助办法,探索建立各类专项救助制度,切实做到困难群众应救则救,保障因灾因病等临时支出性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具有乐山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围绕创建“双百”大城市,以建立“五大体系”为抓手,促进居家养老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建立社区服务信息平台体系,实现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资源共享。2012年底投入试运行,2013年全面完成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2015年全市力争实现“一键通、一网通”。二是建设好社区组织保障体系。三是逐步建立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四是完善社区义工志愿者队伍建设体系。五是健全资金保障体系。
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拓展社区服务形式,实现“一居一站”。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服务对象上,面向社会所有老年人提供服务,政府重点保障“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在服务项目上,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等多样化服务。在服务方式上,通过政府支持或购买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对无法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由养老机构提供专业化集中照料。在服务设施上,既要盘活存量,发挥现有机构和设施作用,更要以需求为导向,注重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载体。在服务布局上,坚持城乡统筹,在加快推进城镇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协调、整体推进,努力使供养型、护理型、颐养型等机构合理布局。在服务队伍建设上,走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道路。在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上,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好养老服务机构防火、防盗、防伤害、防走失、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对寄宿制养老服务机构等关系老年人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场所,探索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消防安全和卫生许可制度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十二五”期间,各地要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逐步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制度;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5个,新增社区养老日间照料和机构养老床位6000张。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制度,加大敬老院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体制改革,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到“十二五”末,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的养老床位达到30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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