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全面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试点开展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推广节能驾驶,开展甩挂运输试点。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 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继续开展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试点。
--铁路运输。大力发展铁路客运专线和电气化铁路,积极推进货运重载化,优化运输管理。加快淘汰老旧机车机型,推广铁路机车节油、节电技术,对高能耗铁路运输设备实施节能改造。对客运站进行节能优化设计,加强大型客运站能耗综合管理。
--水路运输。完善航道、港口等水路内河航道网,优化港口布局。开展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准入与退出试点,制定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限值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船舶,推进港口码头节能设计和改造。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建设,加大城市交通疏堵力度。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强加气、充电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进一步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4.商用民用。鼓励和引导在公用设施、大型商场、宾馆、写字楼、居民住宅等采用节能设备和产品,提供集中供风、供热设备。继续开展“零售业节能活动”,开展创建“绿色住宅”、“绿色旅游饭店”等活动。推行电子商务,降低流通领域能耗。
5.公共机构。积极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配电、空调、锅炉、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 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加快淘汰更新低效公务车辆,提高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降低公务车能耗。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6.农村节能。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实施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和省柴节煤炉灶升级换代。鼓励使用先进节能农业机械,淘汰落后农业机械。
(三)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1.节能改造工程。重点开展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和建筑等节能改造工程,努力提升用能设备、产品和工艺的技术水平,使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锅炉窑炉改造工程。支持用能单位采用新型高效锅炉房系统更新、替代低效锅炉,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和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实施以燃用优质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和采用循环流化床、粉煤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或替代现有中小燃煤锅炉(窑炉)。加快实施多晶硅生产系统加压节能改造、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支持用能单位加快淘汰落后高能耗电机,重点采用高效节能型电机、稀土电机、高效风机水泵及电力拖动装备、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高效变压器等产品和设备。在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变频调速、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实施水泥行业旋窑生产线电机节能改造等项目。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在重点耗能行业中推行能量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加强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和能源系统整合,大幅度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综合能耗。加快实施冶金、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能量系统优化改造、热电联产等项目。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实施钢铁联合企业干法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日产 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要建设中低温余热发电装置。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等。重点实施硫酸余热制汽、离心球墨铸铁管余热发电、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等项目。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在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推广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轻油)。加快醇类、生物质燃料的研发推广。积极发展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继续推进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研发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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