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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批广元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通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批广元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通报
(广府函〔201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四园驱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决策部署,继续强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新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产业清晰、科技先进、园区与新村结合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园区建设加快了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促进了三次产业互动,促进了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农民持续增收。园区建设已从现代农业产业示范,新村建设示范阶段,步入了驱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阶段。

  经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考核,2011年新建的苍溪天新等1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合格园区。经研究,决定对苍溪天新等1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予以命名。希望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坚定信心,再接再励,提升思路,创新机制,继续扩张园区规模,着力提升园区质量和效益,推进全市园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四批广元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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