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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2〕66号 )


市级各部门: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政府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级各部门要切实把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单位)要抽调专人组成清理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清理工作。
  二、认真组织,有序推进
  本次市级各部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5月下旬)、自行清理阶段(2012年6月)、审核编码阶段(2012年7、8月)、上网公示阶段(2012年9月)。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步骤,对各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明晰职责分工、编制运行流程,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系统提供基础数据,为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三、加强联系,互通信息
  参与清理的部门(单位)要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自行清理结果填入《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参照《通知》附件1),分类、分项填入《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参照《通知》附件2),以纸质文档(一式4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gsfzb@sina.com)。各参与清理的部门(单位)要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并将其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报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黄健晓,联系电话:8219070、18990098932,传真:820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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