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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及院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及院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2〕125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管二级以上民营医院:

  为了掌握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管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 及医院感染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提高临床护理医及院感染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及市管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开展 “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和 医院感染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工作时间

  8月27日上午  南昌县人民医院

  8月27日下午  南昌县中医院

  8月28日上午  江西省长征医院  新建县中医院

  8月28日下午  新建县人民医院

  8月29日上午  安义县人民医院

  8月29日下午  安义县中医院

  8月30日上午  进贤县人民医院

  8月30日下午  进贤县中医院

  8月31曰上午  南昌爱尔眼科医院 博大耳鼻咽喉医院 南昌市第五医院

  8月31曰下午  南昌普瑞眼科医院  南昌广济医院  南昌仁爱女子医院

  二、督导检查工作内容

  (一)按照《南昌市“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考评细则》及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志愿者护理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各医院进行检查。

  (二)按照江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技术标准》的通知,赣卫办医政字[2012]58号支件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医院感染的隐患,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

  三、督导检查工作方式

  1、听取医院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 及志愿者护理服务活动情况汇报,报告应围绕《南昌市“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考评细则》中的六个主要方面进行介绍。

  2、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及抽考护理人员,分护理规章制度、基础护理职责、“以病人为中心”护理理念、人力资源管理、护理质量管理、临床护理工作保障措施到位、志愿者护理服务活动情况等七个大项目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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