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凯里经济开发区山林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1〕105号)
凯里市人民政府,麻江县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凯里经济开发区山林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通知如下:
州人民政府不再处理凯里经济开发区只涉及凯里市或麻江县一个行政区域内的山林土地权属争议;属于凯里市行政区域内的山林土地权属争议由凯里市人民政府处理,属于麻江县行政区域内的山林土地权属争议由麻江县人民政府处理。
凯里市政府、麻江县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互相配合,积极做好工作衔接,认真按规定处理山林土地权属争议,高效快捷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