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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建筑街景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建筑街景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街景办:

  2012年建筑街景改造工程根据市政府洪府厅发[2012]年56号《2012年全市建筑街景综合改造实施方案》必须完善工程招投标手续等精神,在市发改委、市纪委的指导下,经过各城区的努力,现建筑街景改造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进场招投标工作将陆续展开。为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公正廉洁地开展,现就2012年街景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建筑街景改造工程系道路两侧陈旧建筑进行外立面整修工程,属建筑工程维修项目。要根据建筑街景装饰工程承包企业承揽的要求,其参加工程招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以上资质。

  二、招投标文件有关工程技术质量设置要求。按洪管字[2011]125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街景改造技术质量规范〉的通知》参照执行(见附件)。各城区今年的建筑街景改造房屋按精装修装饰的标准,对照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对今年所需改选的每栋建筑按《规范》要求的内容进行设置,以确保工程质量要求。

  三、认真按招投标规范程序操作。各区要组织协调能力强、专业技术精、善于操作的专项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工作,对明确邀标的工程项目要限定时间、履行各项程序,确保招投标工作高效、廉洁、公开、公正、公平,每个城区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内容,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同时,各区应积极协调本级纪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每个程序、每项工作监管到位,要建立招投标工作监督签到机制,做到监管监督工作高效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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