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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检查,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现结合我委职责,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胡焘、沈杰

  副组长:张春禄、李云峰、刘琪珏、殷小林、刘建潮、李跃华、吴斌、王立团、胡军锋、詹成龙、胡文海、陈宗龙、曾享庭

  成 员:委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委属各单位主要领导

  二、主要任务(共16大项)

  (一)市容环境卫生方面(4大项)。

  1.街巷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无占道摊点,店牌、广告招牌规范且无损坏。

  2.小区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随意堆放垃圾和明显卫生死角,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悬挂,无在公共区域随意晾晒,无电线乱牵乱挂、招牌破损,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箱房(桶)完好。

  3.餐饮店落实门前责任制,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

  4.市场外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设有垃圾箱,无乱堆放垃圾,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

  (二)公共场所秩序方面(2大项)。

  1.公共场所环境做到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乱张贴、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

  2.公共场所无公德失范现象,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三)基础设施方面(3大项)。

  1.街巷道路无明显坑洼积水,道板、护栏等设施基础完好,无缺失、无损坏、无侵占。

  2.小区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淤积、无露天排水沟、无窨井盖缺失。

  3.公共场所公用电话亭、宣传栏(报栏)、照明设施、窨井盖、垃圾箱(果壳箱)、无障碍设施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

  (四)窗口行业及公益活动方面(7大项)。

  1.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2.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有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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