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区安监局关于房山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安监局关于《房山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转发给你们。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房山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
(区安监局 二○一一年一月)
2010年,经过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任务,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根据区政府《关于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房政办发〔2010〕108号)文件精神和《房山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工作要求,全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考核分数附后):
一、考核工作总体情况
考核工作于2010年12月20日开始至12月24日结束。在此期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组成9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全区25个乡镇(街道)、28个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显示,全区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政府安全监管(管理)和属地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被考核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配合考核小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此次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严格按照考核方案(8大项18小项),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成效、抽企业的方式,对全区53个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的考核。特别是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成效显著,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大、宣教工作突出或工作有创新的单位或部门给予了适当加分。此次考核成绩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领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2010年我区发生了5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6人,根据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考核时对个别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进行了扣分;二是个别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职责、属地职责不能有效落实;三是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认真研究部署,针对性不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扣分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