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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南昌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南昌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市城管支队:

  现将《关于开展南昌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南昌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维护我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根据省、市综治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决定对南昌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市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进一步优化南昌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市容环境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使影响学校、幼儿园周边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 “校园周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杰

  副组长:殷小林

  成 员:各区(开发区、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市城管支队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市政执法处,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摸底排查、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4月1日至4月3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要对辖区师生反映强烈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市容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严格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造势工作,向村民、经营户、学生、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5月1日至5月20日。各单位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及周边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第三阶段,为立章建制、组织验收阶段,时间从5月21日至5月31日。坚持整治与巩固并进的方针,通过多方联系和协调,落实行政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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