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1〕1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0〕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16号)以及《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1〕10号)精神,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黔东南州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仕福(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人民政府
副州长)
副组长:吴 明(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易承黔(州安全监管局局长)
秦 刚(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秀海(州工商局局长)
成 员:王 蕾(州委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