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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201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3:
  房山区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自2008年起,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参加祭奠活动的群众相对集中,这对民政部门殡葬服务机构的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房山区清明节期间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 长:王占勇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吴明新 房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蒋金山 房山交通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线长安 燕山办事处副主任
  李东喜 区城管大队副队长
  刘景韬 区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处处长
  李力君 房山工商分局副局长
  吕井财 区广电中心党组书记
  肖艳泉 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李爱军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广利 拱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军 长阳镇镇长
  张 杰 阎村镇镇长
  樊会来 青龙湖镇镇长
  杨秀东 区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办公室主任:杨秀东(兼)
  主要职责:
  1.负责对清明节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2.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指示精神,并组织实施。
  3.指导各相关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调度、检查、督促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4.对突发事件发生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上报,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处置。
  5.收集、编辑、分析、报送相关信息,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和相应等级上报有关情况。
  6.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警措施
  根据房山区群众祭奠习俗和殡葬服务机构实际状况,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火灾、交通事故、突发疾病、群众斗殴和拥挤踩踏事件等。应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及特点,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
  (一)防火。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必备设施。各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期间要主动协调消防部门,在祭奠区域使用消防车辆值班,一旦发生火灾,立刻组织人员疏散祭扫群众,组织消防车进行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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