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民政局《关于在全区开展2011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2011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工作意见
(区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
2010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遭受干旱、地震、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低温冷冻和雪灾等严重的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大对受灾地区帮扶力度,按照市领导要求和《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1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京民捐发〔2011〕91号)精神,决定今年近期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结合全区实际,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内容
(一)活动主题。2011年社会捐助活动围绕“春风送暖”主题,充分发挥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依靠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以表达房山人民对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关爱之情。
(二)活动内容。本次捐助活动在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中进行,以捐款为主。捐赠资金用于帮助北京市对口支援的新疆和田、内蒙古、江西、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和本区贫困群众(考虑到季节因素,捐赠衣被活动将在今年入冬前开展,另行通知)。
(三)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次捐助活动以募集资金为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口支援及本区的助老、助残、助学、助医等公益项目。
二、活动安排
此次捐助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接受捐赠、上缴捐款和活动总结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4月10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逐级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社区、村为主进行宣传动员。
(二)接受捐赠。4月11日至4月25日为接受捐赠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街道)为主,接受社会捐赠,捐赠单位也可直接上缴区捐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