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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城市便民菜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确定承办企业。在市商务委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商务委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试点企业,并在天津商务网公示试点企业,公示无异后,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

  3、组织建设。市商务委制定“菜市场公益性摊位回租实施方案”,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承办企业与菜市场企业对接,抓好落实。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向社区连锁菜店实施企业提供本区域菜店发展布局规划,协助实施企业优先安排空白点选址,加强协调服务,跟踪项目进度,保证网点建设顺利实施。各试点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建设标准搞好设施建设,每季度末要向市商务委报送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4、检查验收。市商务委另行制定项目验收规范性文件,会同市财政局组成验收组,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验收重点:核实菜市场公益性摊位回租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按照《加工配送中心验收要点》(见附件1)和《社区连锁菜店、生鲜超市验收要点》(见附件2)的标准和要求,对加工配送中心和社区连锁菜店和生鲜超市建设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商务部、财政部。

  5、资金拨付。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履行相关手续,尽快将项目支持资金拨付试点企业。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部门,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要加强对项目运行情况和效果的跟踪分析,认真研究规律,形成经验。市商务委将组织召开全市总结大会暨现场交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城市菜场工程惠民、便民的特点。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附件:
  1.加工配送中心验收要点
  2.社区连锁菜店、生鲜超市验收要点
  3.2012年城市便民菜场建设项目安排一览表(略)
  4.2012年城市便民菜场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表(略)
  5.2012年城市便民菜场建设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略)
  6.2012年城市便民菜场建设项目成效情况统计表(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
  加工配送中心验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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