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房山工商分局关于房山区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房山工商分局关于《房山区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房山区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
(房山工商分局 二○一一年五月)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区委政法委关于《全区集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房政法〔2009〕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房山区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按照推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和坚持分类设置,创造公平竞争经营环境,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引导、整治与规范、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努力建立防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自2011年5月初至2011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整治取缔各类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使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一是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块状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实现重点区域、重点街区零无证无照经营的要求;三是有效减少城乡结合部和市场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解决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目标,逐步建立起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重点
以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城乡结合部、车站、校园周边、各类市场、公众聚集场所等为重点整治区域。本着“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加强对旅店、发廊、茶酒吧、网吧、歌厅、洗浴、棋牌室、餐饮、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非法开采等行业的整治,确保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