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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东政办发〔20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推进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乡村联动、常态运行”的原则,建设完善乡村环卫基础设施,配齐配强乡村环卫力量,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市督导”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2012年底,实现全市城乡垃圾日产日清、环卫长效保洁,初步构建起具有东营特色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新格局。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县区按照“村居(社区)内垃圾由各村居(社区)收集、乡镇(街道)范围内垃圾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运输、县区内垃圾由各县区负责集中处理”的要求,坚持以国家、省、市有关环卫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指导,把握“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近远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高标准编制城乡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对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乡环卫队伍建设、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内容作出明确安排,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城乡环卫规划体系。
  (二)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以城乡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为指导,在各村居(社区)科学设置密闭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按照国家《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在乡镇(街道)建设垃圾中转设施,配齐垃圾运输车辆,对不符合要求的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淘汰更新或改造。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不断提升对生活垃圾的接纳及无害化处理能力。
  (三)加强环卫管理机构和环卫队伍建设。各县区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城乡环卫管理机构力量,切实承担起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监督考核和村镇环卫设施建设的规划、检查、验收等各项任务。各乡镇(街道)相关站所承担农村环卫工作管理职能。各村居(社区)按照200-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保洁员队伍,切实抓好村内卫生保洁、道路清扫、垃圾收集等工作。
  三、健全各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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