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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1年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明确分工,划定职责,深入开展建材产品行业整治。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部门负责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质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建材区域重点整治产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把生产源头关,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并重转变,推动建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加强州内重点建设工程及保障性住房使用建材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等制度,严防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进入建设工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工商部门:加强对重点建材交易市场、销售门市经营行为和交易秩序的整治,从严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建材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推进建材流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开展对家具、人造板、水泥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达标情况的环境监管工作,重点加强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
  水利部门:要对在建的水利建设工程开展排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严防无证产品、劣质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建设工程。与质监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使用水工金属结构、输水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原材料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程施工。与相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无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3号),制定措施确保2011年全州建材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完成,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建材行业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及主体设备、生产线的拆除等工作。
  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信用建设,逐步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三、整治部署
  全州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20日至31日,各县(市、区)、州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对建材市场进行摸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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