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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1年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1年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1〕1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11年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黔东南州2011年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强化建材市场秩序监管,规范建材市场秩序,提升建材产品质量,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质量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2010年全州建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州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建材市场秩序、提升建材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为目标,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建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促进我州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及保障改善民生、维持社会稳定做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我州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建材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建材产品为:钢材、水泥、建筑用砖、人造板、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涂料、防水卷材、电线电缆、电器开关、配电柜、玻璃、建筑扣件、输水管(含家用给排水管、市政、交通钢筋混凝土和塑料排水管)、水工金属结构、预应力电杆、垃圾填埋场建设材料、商品混凝土、道路沥青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产品。
  (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对钢材市场和重点建设工程使用钢材的执法检查,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偏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问题。二是检查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超标和强度不达标问题。三是检查建筑用砖放射性超标的问题。四是检查建筑扣件安全性能不合格问题。五是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钢筋、水泥、人造板、输水管、水工金属结构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对故意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的要求,继续保持对“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的违法行为。依据《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2006〕第50号令)和工信部《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对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淘汰关闭规模小、设备简陋、消耗大、不具备生产、销售、租赁建材能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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