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政字〔2012〕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超额完成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东营区人民政府等13个单位“东营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给予张永军等30名“东营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个人”记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为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东营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东营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3个)
东营区人民政府
河口区人民政府
广饶县人民政府
垦利县人民政府
利津县人民政府
东营开发区管委会
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正和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发电厂
二、先进个人,记二等功(30名)
张永军 市环保局东营分局
许桂英 市环保局东营分局
生钦红 市环保局河口分局
路建文 市环保局河口分局
李文江 广饶县环保局
荣克宁 广饶县环保局
王淑梅 广饶县环保局
孙晓萍 垦利县环保局
郭天明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