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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五)注重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生产要素有效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着力增强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培育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开发优质品牌农产品,筑牢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基础。二是着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培育农业加工型龙头企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深加工农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增值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着力发展现代营销。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组织,推广现代农业营销模式,积极开展包装、冷藏、储运等业务,引导支持现代农业园区与大型超市、居民社区、团体企业、宾馆饭店等直接对接,建立直供区、专销点,畅通产销渠道,稳定产销关系。积极开展网上营销、网上配送、物流配送等新型营销方式。
  (六)创新体制机制。根据园区规划建设进度和园区管理工作需要,研究建立符合不同类型园区特点和实际的管理体制。注重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方式股份化、经营方式市场化、管理方式企业化,自主经营,市场运作,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中最活跃的经济“单元”。
  (七)努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构建体系健全、运行高效、政府性公共服务与社会化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现代农业园区生产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业公共服务建设,制定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对口联系服务现代农业园区制度,切实加强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等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发展农资经营、种子种苗、施肥用药、农机作业、产品营销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本区域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水利、金融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规划指导、业务支持和资源整合,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快速发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农业农村的财政投入力度,资金投入重点向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和倾斜,形成各级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市、县区财政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投入,重点支持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育苗育种繁育中心建设、高标准农业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设施和农产品初加工、包装、储存设施建设等方面。各类支农项目要向现代农业园区集中,各级各类支农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要统筹安排,优先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现代农业园区投融资业务,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同时,每年筛选、推荐一批管理规范、效益突出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扶持。现代农业园区类项目优先享受贷款贴息、资金配套等政策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土地规划面积的5%可用于配套设施建设,不占用当地用地指标。现代农业园区可探索成立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抓好现代农业园区招商引资,制定相关的用水、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挂钩周转指标应优先用于农民建房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余指标经批准后可用于城镇建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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