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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福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福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福州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榕公开办[2012]1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制度》,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福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制度

  为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大力推动我区经济健康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水平明显提升,政府职能切实转变,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承茂,副组长:程红梅,成员:陈建官、陈辉、兰祖向、黎发明、陈福强、翁则祥、黄金海、朱益刚、李许增、陈宏仕、林向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管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陈福强同志兼任。

  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具体承办管委会的政务公开事宜,并对公开的信息向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维护和更新管委会的政务公开信息;组织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受理、协调处理、答复向管委会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协调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28327703,传真:83982681,电子邮箱:bsq@fzft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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