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二)注重库区水土保持。水利、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内水土流失生态治理及水源污染防治的力度,优先将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滑坡塌岸治理等项目纳入水土保持规划并安排实施。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加大封育力度,通过封禁治理和补植改造等措施,切实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有效保护耕地,确保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抓好本辖区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不断创新投入机制、管理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群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行业、群众、社会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帮、社会主动、群众主体的移民工作新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加大对后期扶持资金的征缴力度,确保后期扶持资金按规定足额及时征收。加大对各类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为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提供保障。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社团、个人等社会力量对口帮扶,拓宽资金渠道,努力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移民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涉及移民长远生计的项目,其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要实行公示制度。

  (四)健全维稳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事不出,中事避免,小事可控”的水库移民维稳要求,建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管理机制,健全定期会商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引导移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有效化解移民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建立健全库区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台帐,注重源头治理,做到把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努力创建平安和谐库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