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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切实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确保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确定不同类区的发展方式、目标任务,分类、分层、分步扎实推进。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合资源、资金和项目,优先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以移民扶贫整村推进示范片建设为载体,切实抓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村建设,分期分批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多村连片贫困问题,做到“实施一村,致富一村,带动一片”。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逐渐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覆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三、科学编制规划

  省扶贫移民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尽快编制并印发《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前移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征求移民意见,编制市(州)、县(市、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推进措施。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畜牧食品、林业、卫生、广播电视、扶贫移民等部门在编制部门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时,要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融入到规划之中,优先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行路难、饮水难、就学难、看病难、用电难和公共服务不配套等问题。

  移民管理机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对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库区基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应急资金等移民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其他投资渠道难以覆盖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问题,优先安排见效快、效果好的民生项目,推进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全面落实。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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