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1年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1〕1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11年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黔东南州2011年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根据州人民政府2011年工作安排,我州将完成37个村寨消防试点建设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州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州民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文化体育局、州旅游局、州安全监管局、州公安消防支队、凯里供电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各试点县市(区)要成立以县市长(管委会主任)为指挥长的试点工作指挥部,从民宗、公安、财政、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文化、旅游、安监、消防、供电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试点村寨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试点村寨建设规划,培训工程建设施工技术人员,蹲寨驻点专抓试点工作,并实行“一个试点、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目标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定进度,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一)民族文化旅游村寨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必须坚持“四改三保二强一高”(“四改”即水改、电改、厨改、路改;“三保”即保护民族村寨的自然历史原貌、保护民族村寨的文化传承、保护民族村寨的民居建筑风格;“二强”即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消防规范化制度建设;“一高”即全面提高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的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又快又好地组织实施。其他自然村寨按照“六改二强一高”(“六改”即寨改、房改、水改、电改、厨改、路改)的原则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