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九龙医院二期工程(专科综合楼A)”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复审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2〕101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2年6月26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九龙医院有限公司“九龙医院二期工程(专科综合楼A)”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的复审。现将专家组复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复审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九龙医院二期工程(专科综合楼A)”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复审意见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苏州工业园区“九龙医院二期工程(专科综合楼A)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复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