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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津市2012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津市2012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津发改投资〔2012〕695号)


各工程咨询单位: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的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2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1669号)及2012年全国注册咨询师(投资)注册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市2012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开始启动。为使我市符合条件的人员顺利完成注册申请,现将我市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册类别和申请人范围

  (一)初始注册:2003~2012年合法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尚未初始注册的;注册有效期已过,未参加继续注册的;准予预注册后,执业单位未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

  (二)变更注册:已获得注册证,要求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包括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首先申请办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单位的变更注册,再重新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三)继续注册:2009年12月18日获得初始注册或继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将于2012年12月到期,需要继续注册的。

  (四)注销注册:已获得注册证,应予注销注册的。

  二、注册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发改委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2012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7月13日--8月3日,执业单位组织本单位注册申请人登录《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ndrc.gov.cn/wsbs/,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根据申请类别(初始注册、变更注册、继续注册、注销注册),在线填写相应的申请内容。同时,通过管理系统打印文本文件申请材料,并按时报送市工程咨询协会进行合规性审查(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会议材料)。

  2、8月6日--8月10日,市工程咨询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将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各执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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