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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自然灾害Ⅰ级响应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救灾春耕备耕森林防火农村消防工作具体措施的紧急通知

  (五)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千方百计开辟抗旱水源,加强备用抗旱应急水源建设。有自备深井的城镇,要合理调度自备深井的启用和使用。
  (六)水利部门要加强城镇供水水源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城镇供水水源管理,对供水设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与维护,确保城镇的供水安全。
  (七)各级政府对没有水源或水源干枯的地方,要定时、定点进行无偿供水;对用水特别困难的群众,要组织抗旱救灾服务队加大组织拉水、送水工作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水。
  (八)各级各部门和生产企业抗旱期间,要从保证广大群众安全饮水出发,认真做好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的监测。严禁企业向河流、沟渠排放不达标废污水,严禁单位和企业与民争水,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供水保障的企业,必要时企业要暂停生产,优先保证城镇居民和人畜饮水安全。
  (九)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抗旱工作。州级财政在原来安排300万元抗旱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300万元抗旱经费。各县市也要进一步加大本级抗旱资金的投入,并匹配好本级投入的农低保资金,确保抗旱救灾工作取得实效。
  (十)各级各部门的抗旱救灾专项资金、支农资金要提前到位,先保抗旱。州发改委的专项救灾资金200万元全部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安排;州民政局专项救灾资金520万元及其州级财政匹配的第二季度农低保资金务必分别在3月底和4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福利院、敬老院、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饮水和生活安排。
  (十一)交通部门要确保抗旱、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质监、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水源点、饮食安全的检测,确保人畜饮水安全,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十二)电力、石油部门要认真抓好电力调度、油料储备,切实保障抗旱期间的用电和油料供应,并争取上级部门给予更多的抗旱用电和平价油指标。
  三、做好春耕备耕
  (十三)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水源丰欠情况,加强对农作物的分类指导,积极推广间作、套种等种植模式,适当增加密度,扩大复种面积,做好抗旱保苗减损失,争取春季损失夏季补。
  (十四)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抓好育苗工作,保证秧苗供应。要大力推广水稻旱育秧技术和玉米育苗移栽技术在有条件的地方,动员多方力量采取设施育苗、集中育苗,异地育苗和多育苗等办法,确保秧苗供应。同时,各县市要组织各乡镇育预备水稻秧20亩、预备玉米秧40亩,以保证在雨季来时有充足的秧苗及时移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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