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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在凯里经济开发区试行初审认可项目建制。对我州重点和鼓励投资项目落户凯里经济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初审对符合开发区现行总规和详规并获得规划“一书两证”的项目,企业可进行前期项目建设,并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报批,相关部门在政务中心窗口实行并联审批,办事时限在部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建立和完善投资者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健全投资者投诉机制,及时受理投资者的投诉,加快对全州外商投诉大案的清查和处理。
  (五)为落户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为落户企业提供相关优质高效服务,帮助投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与外来投资企业的联系,做好服务工作。
  (六)建立重大项目督办制。各级政府每年要确定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并落实相关责任,对重大产业转移承接项目和重大投资促进活动中签约的重点项目,要坚持领导督办责任制、跟踪落实责任制,实行“签约-落地-投产-达效”全程跟踪和服务。州政府对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每月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审批、建设、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通报。
  (七)建立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纪检监察会同组织部门出台有刚性、约束力、操作性强的问责机制。监察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好行风评议,对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他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活动,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减少多头检查,实行投资企业缴费公示制。严禁重复检查和检测;严禁索、拿、卡、要;严禁以权谋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施工队伍,不得指定产品,不得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四、加快园区规划和建设,不断提升产业承接能力
  以中心城镇为依托,以加强和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为关键,以新型工业化产业项目为重点,以园区为主要承接地,加快我州工业化步伐。
  (一)坚持推动工业走园区化发展道路。根据我州“四圈一区”经济发展布局,结合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好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各功能区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全州工业园区规划,确保重大项目落地在工业聚集区,促进产业聚集和集群发展。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洛贯产业承接区要按照每个园区建设规模“十一五”期末不低于10平方公里、“十二五”期末不低于40平方公里的要求做好规划建设。凯里炉山(碧)波、台江革一、丹寨金钟三个工业小区按照不低于10平方公里的要求,抓好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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