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报名。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粮油企业参选人员由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推荐,中储粮系统参选人员由中储粮贵州分公司负责推荐,省直企业参选人员可由企业直接推荐,推荐材料均报省局。
2、考核和审定。省粮食局成立以监督检查处牵头,储备管理处、调控处、行业发展处、财会处以及省粮油质检站为成员的联合审查小组。联合审核小组对各地推荐人选采取业务主管处室初审、集中讨论、差额审定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审,确定进入省级人才库人选。
3、公示和颁发证书。人才库人员确定后,省局通过省粮食局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颁发证书。
4、备案和推荐。省级专业人才库建立后,省局将专业人才库人员名单报国家粮食局备案,并从中择优推荐部分人员入国家粮食局人才库。
必要时,省局也可直接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省级专业人才库。
六、专业人才库的管理
1、专业人才的使用。省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化、随机性和利益回避的原则选用入库人员开展工作。所在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入库人员的工作表现可作为对其本人考核的依据。
2、专业人才的培训。省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专业人才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3、专业人才的管理。主要采取动态管理模式。建立专门管理档案,将专业人才培训和检查工作表现如实记录,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原则上每两年对专业人才库调整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标准和条件,考试合格后,新吸纳适当名额专业人才入库。对于已入库人员,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专业人才库。对违反检查工作规定或因身体健康状况变化、业务岗位调整、个人工作情况变动等原因,不能胜任检查工作需要的,退出专业人才库。
入库人员执行检查任务表现突出的,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七、相关要求
1、充分认识建立专业人才库的重要意义。建立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是构建粮油库存检查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对于确保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专业人才库的推荐和建立工作。
2、严把推荐审核关。各地要严格条件和程序,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把好入库人员推荐审核关。根据被推荐人所学专业及从事的业务工作、参加粮油库存检查实际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评,择优入库。
3、其他要求。请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推荐单位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和《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报省局监督检查处,电子版一并报送。
电话:0851-6826255
电子邮箱:lsjjdjc@sina.com
附件:1.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
2.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1:省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
市、州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 职称 | | 国家职业资格 |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 本人手机 | |
所在单位 | | 办公电话 | |
推荐专业方向 | | 业务类别 | |
个人学习经历 | 至 | |
至 | |
至 | |
工作简历 (包括参加国家、省级库存检查培训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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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介绍及在该领域取得的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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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历年粮油库存检查情况 | |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