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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字): 检查人: 检查日期:
表3.受检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检查表
市(州) 县(市、区、特区)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意见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
《
城乡规划法
》第
三十七条
、
三十八条
检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
《
城乡规划法
》第
四十条
检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
五条
检查是否遵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
十一条
检查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回复意见,并检查是否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
5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
十三条
检查质量监督手续
6
依法委托工程监理情况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
十二条
检查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并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与现场是否一致。
7
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
《关于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1号)
检查安全监督手续,并检查所列人员是否与现场人员一致。
8
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
《
建筑法
》第
七条
检查施工许可证,并检查颁发日期是否在开工日期之前,检查备注栏中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是否一致。
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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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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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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