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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字):       检查人:      检查日期:

  表3.受检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检查表
  市(州)        县(市、区、特区)         项目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意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检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检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检查是否遵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检查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回复意见,并检查是否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 
5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检查质量监督手续 
6依法委托工程监理情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检查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并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与现场是否一致。 
7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1号)检查安全监督手续,并检查所列人员是否与现场人员一致。 
8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建筑法》第七条检查施工许可证,并检查颁发日期是否在开工日期之前,检查备注栏中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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