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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1、本次检查包括全省九个市(州)。

  2、各市(州)、县(区、县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信息情况按附件1、2进行统计后,对工程项目逐一按照“重点检查内容评分表”(附件3)进行检查。市(州)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各县区情况后连同今年1~8月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总结。以上材料于9月20日前完成备查。

  3、我厅检查组从各地统计汇总的附件1、2中抽取7个项目(5个居住建筑,2个公共建筑,其中应有2个县属项目)进行检查。届时检查组将提前2天告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按时到场,检查组将按附件3逐项检查。

  4、对检查发现的建设项目违规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并责令整改。

  5、对提供不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程、标准要求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企业,将予以公示,并禁止该材料在我省范围内销售和使用。

  6、 检查情况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2年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联系人及电话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段莉、李万里、许家强

  电话:0851-5360129(传真) 5360425 5360246

  附件:1.2012年民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汇总表
  2.2012年民用建筑在建(竣工)项目汇总表
  3.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检查记录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12年民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汇总表
  (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8月30日)

  单位盖章:

序号

工程名称

公建/居建

面积(㎡)

是否达到节能设计

标准

设计单位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合计:_________㎡ 

达到节能标准的比例: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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