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甬土资发〔2012〕91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事业单位:
  《2012年度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12年度局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12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2012年度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营造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争先创优的氛围,提升国土资源工作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要求和“创优良业绩,树国土形象”的目标,促使全体工作人员充分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切实增强执行力,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局(分局)。根据工作职能的不同,对各县(市)、区局(分局)的考核分A、B两类进行。其中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鄞州、江北、镇海、北仑为A类,海曙、江东、大榭、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杭州湾为B类。

  三、考核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将考核目标分为四类。

  (一)基本工作考核目标(一类目标):根据市局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书确定。

  (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二类目标):根据市局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确定。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目标(三类目标):根据市局下达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目标任务书确定。

  (四)争先创优考核目标(四类目标):综合性工作获上级表彰或单项性工作获上级表彰、推广、领导批示表扬及会议经验介绍、典型发言的,予以加分;单位被上级通报批评或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经查属实的,予以扣分。

  四、考核程序

  对各县(市)、区局(分局)的年度目标考核,以市局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书为依据,以市局统一制定的考核计分办法为标准(见附件),采取各单位自评、市局机关处(室、局)核实评分、局领导班子综合评分、考核小组审核、局党委会审定的方法进行,具体方法与步骤如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