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制定繁荣发展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规划。
3、实施古籍保护计划
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保护,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整理并基本完成对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的普查工作,摸清全省古籍底数。建立全省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实现古籍分级保护,建立《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继续组织好“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工作,并命名“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着手编纂《中华古籍总目(湖北卷)》,积极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加强古籍修复工作,优先修复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濒危古籍,有效利用古籍保护成果,加快古籍数字化工作,大力加强古籍保护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才。
4、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和利用。积极配合做好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利用和申报工作。
专栏3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重点工程
1.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程:继续做好武当山古建筑群、明显陵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做好明显陵保护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实施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黄石工业遗产、恩施土司遗址的“申遗”准备工作。
2.大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实施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共建示范项目,重点保护和展示楚纪南城遗址、熊家冢墓地、纪山楚墓群遗址、龙湾遗址、盘龙城遗址、屈家岭遗址、石家河遗址等。力争将铜绿山遗址、擂鼓墩古墓群、叶家山墓群、建始直立人遗址、郧县学堂梁子(郧县人)遗址等列入国家“十二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扩展项目。
3.重点工程文物保护与利用工程:加强三峡工程湖北库区、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对三峡湖北库区出土文物标本进行清理、修复和展示,编制三峡湖北库区后续文物保护实施规划,做好相关学术研究。配合鄂西圈建设,重点做好秭归凤凰山文物景区和巴东狮子包民俗文化公园的对外开放工作,打造三峡文化(文物)旅游新品牌。全面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地面文物保护和地下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全面完成省内配套进行的引江济汉和兴隆水利枢纽工程文物保护工作,做好各项考古工作学术成果的研究和整理出版。加强长城资源保护和利用,整合资源调查成果,推进“四有”基础工作,完善保护规划和监测管理。
4国家级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加强对中国近现代革命文物的保护,加大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和经费投入,编制好保护规划,合理利用。
5.古民居保护示范工程:遴选5-10处古民居予以重点资助保护,优先发展集中分布、连片成线的区域。以木兰湖古建筑群和凤凰山古建筑群等作为示范,实施乡土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展示园区建设。
6.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程:严格按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申请、审批和命名程序,选择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设立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同时重点扶持清江流域土家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和保护工作。推进非遗博物馆传习所规划建设。
7.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工程:依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结果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着力建设湖北省文物数据库、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立全省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
8文物安保工程:切实加强对湖北省世界文化遗产、大遗址、国保单位、博物馆等的技防、消防、防雷及文物征集等安保工作。
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工程:协助相关部门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切实保护文化生态格局,保留城市个性与特色。
(四)国际文化交流
1、不断扩大交往范围
巩固与法、日、韩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往,增强与俄罗斯、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欧洲国家的文化交流,拓展与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等国家的文化交往,开辟与非洲国家和地区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文化交流,并进一步提升文化交流层次。
2、努力拓展交流渠道
服务大局,高效优质地完成好文化部、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对外文化交流任务,主动做好与各国驻汉总领事馆的文化交流活动,不断促进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鼓励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民间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鼓励省内文化团体和企业与海外华人华侨文化团体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对外文化人才交流及培训机制。
3、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精心培育对外交流文化品牌,着力开拓国外演出展示市场。充分利用我省歌舞、杂技、戏曲、美术、武术等文化资源,不断完善对外交流精品项目库。积极探索政府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扩大商业性展演和文化产品销售,提高市场运作的项目比例。借助国外著名的艺术节、博览会等平台积极推介湖北文化精品,争取有更多的文化项目和文化产品进入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平台。推动文物和艺术精品的海外展示展览。充分利用海外文化传播网络,改进对外文化交流宣传方式,增强湖北文化传播力度,扩大覆盖范围,提升知名度。
4、大力引进优质资源
加大对世界各国及各地区精品剧目、展览等文化项目的引进力度,利用好武汉国际杂技节、湖北国际漆艺三年展等节庆和展示展览活动。广泛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及各地区的优秀文化成果、有益经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机制,大力引进文化人才、智力、技术和资金,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专栏4国际文化交流重点工程
1、“文化湖北”工程:大力实施“文化湖北”形象塑造与宣传工程,充分整合全省各种优势文化资源,利用各种对外交流平台,积极宣传推广湖北的独特文化形象和丰富文化内涵。
2、文化友好交流工程:继续增强与外国各驻汉总领事馆的文化合作与交流,组织经常性的文化活动,提供权威性的信息服务,开展各类学术交流,为湖北文化产品的海外推广开辟渠道。并积极构建与不同国家、地区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友好往来渠道。
3、湖北文化产业和贸易海外促进工程:实施湖北文化精品海外推广计划、对外文化贸易信息服务计划、外向型文化企业扶持和产品孵化推广计划、对外文化贸易平台建设计划。
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充分利用我省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加快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的融合与互动,做强做大文化企业,不断催生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拓展文化产业空间。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