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要求,围绕“五个石柱”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全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相结合,把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流程中,形成分工负责、整体推行的工作局面。
二、切实做好“五个石柱”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 “五个石柱” 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加强对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开放、自主创新、“三农”工作、节能环保、政府性投资项目有关情况的公开,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证。要加强对公开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暗箱操作”行为。
三、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在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防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