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完成后,在市、县、乡三级13个试运行点进行测试运行,总结出经验材料,及时发现不足并进行修改完善,从而进一步全市推广。人口计生部门与软件开发公司具体负责师资培训。
(四)正式运行阶段(8月21日-9月15日)
实现全市人口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设施全部到位并安装运行,完成系统操作员的培训工作。
(五)维护及升级阶段(9月16日后)
由软件公司进行后期的维护及升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认识,把人口信息化工作作为2012年人口计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人口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目标责任,纳入绩效考评。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全员人口数据库覆盖率达95%、准确率达90%两个指标纳入14个设区市2012年绩效考评内容,强调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也将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建设按照职责分工纳入年度(党政线、计生线、部门线)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确保数据质量。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正常运行。县市区要落实对人口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将人口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应用推广和人员培训经费纳入年度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建立稳定的信息化建设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硬件配置到位,运行维护良好。
(四)加强部门协调,做好信息共享。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充分利用部门人口信息资源,定期交换、完善和更新新婚、出生人口信息,通过实名登记信息交换,确保人口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人口信息质量。
(五)定期督查抽查,狠抓工作落实。为保证人口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把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督查事项。通过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将人口信息的覆盖率、完整率、准确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信息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要加强人口信息化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结合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进展,有针对性对不同应用层面的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培养一支掌握信息应用、熟悉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市、县相关部门要相应配齐信息化工作人员,做好部门间人口信息的共建共享工作。